2025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深圳市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机械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专业)

发布日期:2026-01-30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负责组织的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机械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评审申报条件:建筑施工专业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电力工程专业执行《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29号)、图书资料专业执行《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30号)、机械工程专业执行《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2号),人工智能专业执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7号),物联网专业执行《广东省物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8号)、建筑经济专业执行《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省标更新后为准附件中各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时间计算

      (一)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实时更新):

2025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深圳市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机械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专业).pdf


 

 

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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