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深圳市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专业)
发布日期:2025-01-15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负责组织的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办排版)(以最新文件为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0号)附件中各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时间计算
(一)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评审流程
(一)2025年1月—3月接收申报材料
(二)2025年4月—6月组织开展面试答辩及评审会议
(三)2025年7月及以后公示评审结果,报送省人社厅确认发证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2024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建筑施工、建筑经济、图书资料、电力工程专业).pdf
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
2025年1月15日